公告
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和第23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的通知
日期:2026-02-28 来源:本站原创
全国餐饮团指委各委员单位、中国烹饪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集中展示新时代中国青年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促进青年文明号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发挥新作用,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和第23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的通知》(中青明电〔2026〕5号)《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管理办法》(中青办发〔2025〕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餐饮行业共青团工作指导和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餐饮团指委)现启动第22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和第23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22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
(一)推荐条件
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弘扬职业文明,锤炼优良作风,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担苦、担难、担重、担险,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并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管理办法》中明确的基本条件和基本标准。申报集体应以青年为主体、承担一线工作任务且队伍相对稳定,原则上由不超过40周岁的负责人或相应团组织负责人担任号长,集体规模与青年占比等符合要求(35周岁以下青年占50%以上等);
2. 集体须为第22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备案集体;
3. 结合餐饮行业特点,在本行业领域内有突出的代表性与示范性。积极投身餐饮业的传承、创新与发展,在弘扬中华优秀饮食文化、提升餐饮服务质量、推动行业技术与管理进步、践行绿色低碳与节约理念、承担稳就业惠民生社会责任等方面表现突出,以实际行动引领餐饮行业青年群体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建功立业;创建周期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未涉及重大负面舆情或成员违纪违法等情形。
(二)推荐程序
1. 集体申报。创建集体对照推荐标准自查自评,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向全国餐饮团指委申报,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经查属多渠道重复申报的,取消当届认定资格。
2. 集体公示。申报集体应当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样例见附件3)。
3. 材料报送。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集体申报表、事迹材料、所获荣誉证明和公示证明。
(三)有关要求
1. 工作纪律。各层级推荐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对推荐集体的考察职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推报和评选工作严格落实“十个禁止”纪律要求(附件4)。
2. 时间安排。各单位应于2026年3月13日17时前(纸质件以邮戳时间为准),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件同步报送全国餐饮团指委。
二、第23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
(一)创建要求
创建集体应在餐饮业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青年岗位建功成效突出,服务质量与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绿色节约理念落实到位,群众认可度高。
创建集体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按要求填写创建备案信息并提交必要佐证材料,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报送全国餐饮团指委。全国餐饮团指委对备案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汇总把关后,统一报共青团中央青年发展部完成备案。备案材料原则上应做到信息真实准确、创建目标清晰、创建措施可落实,并明确号长及联络人,便于后续创建指导与过程管理。
(二)工作重点
1. 开展主题创建活动。创建集体结合岗位实践,主动开展思想引领、资源共享、技术指导、教育培训、岗位体验、实地观摩、公开评议、文化倡导、网络文明、政策宣传、创先争优、公益服务等主题活动;支持本地区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外实践活动,分享先进经验和发展模式,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2. 严格创建规范。创建集体制定切合实际、适度领先、责任到人的创建目标;发挥团干部和青年骨干作用,强化全体成员在创建过程中的参与度和创造性;建立健全适合餐饮业特点、岗位要求的工作规范、服务标准、操作流程;重点围绕思想引领、技能提升、技术攻关、创新创效、优质服务等,培育有形化、能复制、可推广的工作载体。
(三)有关要求
请各创建集体于2026年11月30日前将创建备案表(附件5)电子版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报送至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王雨曦 刘 阳
联系电话:15901367327
邮 箱:qgcytz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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