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春华海鲜城饭店“中华餐饮名店”认定公示

日期:2008-04-21 来源:本站原创

    依据中国烹饪协会《“中华餐饮名店”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烹饪协会在完成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春华海鲜城饭店申报“中华餐饮名店”材料审查的基础上,于2008年4月18日派出专家考察组,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春华海鲜城饭店进行了实地考察,提交了考察报告,认为该店符合“中华餐饮名店”标准。
    现进行网上公示,征询社会意见,各单位及个人对以上认定结果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日内,将意见告知中国烹饪协会认定中心办公室。如无不同意见,公示期满后中国烹饪协会将授予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春华海鲜城饭店“中华餐饮名店”荣誉称号。 
    联系电话:010-66094499、66094193(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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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100801

    中国烹饪协会                  
200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