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营养健康型餐饮示范单位”认定公示

日期:2013-12-25 来源:本站原创

        依据《“全国营养健康型餐饮示范单位”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烹饪协会在完成对“全国营养健

康型餐饮示范单位”申报材料审查的基础上,于2006年11月28日派出专家认定组,对北京顺峰餐饮管理有限

公司顺峰总店(北京东三环北路16号)进行了实地考察认定,提出了考察认定报告,认为该店符合“全国营

养健康型餐饮示范单位”标准。

        现进行网上公示,征询社会意见,各单位及个人对以上认定结果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

内,将意见告知中国烹饪协会认定中心办公室。如无不同意见,公示后中国烹饪协会将授予“全国营养健康

型餐饮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联系电话:010-66094499、66094193(兼传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编:100801

2006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