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谢绝自带酒水问题的讨论

日期:2009-05-07 来源:不详

    今天第二节论坛,首先欢迎中国烹饪协会副会长闫宇先生;有请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先生;有请哈尔滨商业大学教授郑昌江先生;有请南京古南都投资发展有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严敦志先生。

    我们今天的议题并不显得那么和平,我给大家念一下我们接下来讨论的两个问题。我们讨论的一个问题,怎么看待在餐馆饭店就餐时消费者自带酒水的问题,第二,怎么看待餐馆设置最低消费额的问题。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这样的困惑,遇到过这样的难题。今天台上的几位嘉宾,有来自我们行业的领导,有来自我们专业领域内的学者,还有我们企业的代表,应该说非常丰富,这么一个豪华的阵容,首先距离我最近的闫宇先生。

    消费者自带酒水,酒店方,和消费者方好象都存在一些争执,您个人的观点怎么样?

闫宇:

    企业和消费者应该说没有太多的争执,这个问题我是这么看的,它是一个市场和企业行为。现在的餐饮业发展非常快速,今年将突破1万个亿,竞争性也很强,现在消费者选择范围很广,没有一个直接的冲突,是一个市场的行为,允不允许自带酒水,是否禁止自带酒水,我想问题的本质不能这么说。问题的本质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它对价格的,或者是服务,是不是来把价格进行明码标价的问题,这是餐饮行业价格管理要求。

    自带酒水问题在社会炒的很热,这几年我估算了一下,过不了半年、一年就会掀起一个热潮,社会和消费者都很关注,关于是否自带酒水,我的第一个观念就是市场的企业行为。我们不能说禁止他带,或者说不允许他带酒水,我觉得是企业和市场行为。第二个观念,我们要考虑到行业和企业的客观要求,我们也是消费者,消费者本身确实需要保护,特别是我们作为消费者需要保护,我们也是弱势。但是餐饮企业的利润空间越来越窄,成本慢慢的提高,所以我们的利润越来越薄,在这种形成下,叫消费者,或者叫餐饮企业老板,允许拿着酒水吃饭,那么他怎么生存?所以我们要从两边分析这个问题。

    现在餐饮业态非常多,我们组织餐饮专家业态的标准。有一中店叫饮品店,如果你来到这个地方带着酒水,那么这个餐厅的老板就不要活了。

李蕾:

    社会上有一句话,有困难找民警,但并不是所有的困难都能在民警那儿解决的,还有一句话是有困难找消协。今天我们把两个问题作为热点拿到论坛上讨论,您新林德感觉怎么样?

武高汉:

    讨论这两个话题非常好,也属于六中全体提出来的,要解决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我想先说一个观点,和谐消费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民主法制,诚信友爱,公平正义,和谐有序为前提,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完全可以实现和谐。和谐的标志应当是有情,有义,有利,同心,同得,同赢。我们受理消费者投诉900多万件,其中有很多一部分和食品安全,和餐饮的服务质量等相关。但尽管如此,我们认为中国餐饮业的发展是健康的,在中国餐饮业中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整体是和谐的,具体有一些不和谐的地方,因为整体利益相一致,具体利益相矛盾,我们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永远有矛盾,但是没有永远解决不了的矛盾。把这些观点说出来之后,然后我们再讨论问题,就会显得不那么剑拔弩张,因为我们的观点肯定不一致,而且是非常不一致。如果不说这些观点,好象成了敌我矛盾,其实就是人民内部矛盾,我先投诉,比如说我在上海吃饭,大光鱼30元,吃完饭一结帐300多,他说你真是戴眼睛不好使,你没看见上面还写着小字每50克。在北京某饭店吃饭,去了以后服务员非常热情,4人聚会,进去以后一壶茶4个杯子就过来了,是我请客,我一看帐单支付不起,站起来要走,他说走可以,8块钱的茶水费留下。到饭店吃饭,喝酸奶不喝,我说可以,我一喝不对劲儿呀,这不是酸奶,大字写着酸奶,小字写着乳酸菌饮料,乳酸菌饮料含奶5.7%,但14块钱一桶你还得把钱给人放下。昨天吃饭,一看帐单不对,说你怎么收这么多钱,还要加收10%服务费。

李蕾:

    为什么呀?

武高汉:

    惯例呀,这是餐饮协会给我们定的。有的企业讲这是中国餐饮协会的某某,你要敢收我跟你没完,最后就不收了。所以这是我亲身经历的,我是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从北京来的,普通消费者我估计他们的遭遇比我要惨得多。我不知道大家同意不同意我的观点。市场经济确实有一个经营的自主权、自由权,但它得有一个度,它得在法律的规范之下,如果没这个度就麻烦了。个别有这样的观点,只要明示了就是合理的。

李蕾:

有的酒店标着禁止携带酒水。

武高汉:

    对,如果你不接受就到别的地,这句话实际上是错的。最近咱们出了一个管理条例,取缔了几条,其中有一条,经营者明示最终解决权,这个不成。这么说话怎么行?经营者说打折商品不兑换。这说明什么?明示了的东西不一定是合理合法的东西,从理论上要弄清楚。北京有一个超市,本店保留你搜查包带的权力,本店保留这个东西卖给你,不卖给你的权力。这两条明示了,明示了合法吗?不合法。而且根据明示搜查人,后来搜查了两位女大学生,男同志搜,这样就不行。明示的东西不一定对,一定要符合法律法规的东西才对。比如说禁止自带酒水,我觉得从法理上得论一论。行规,能不能给他授权?我说不行,行规是自律性的法律文件,如果你想规定他履行的内容,那你得在法规立体显。所以行规的提高,第一,要高于法律,法律规定我们做一,行规说做二,等于法律说了白说,低于法律违法了。第二,行规不定规定它的行为内容。为什么?法律有个原则,叫做全意识可以放弃,义务式可以主动承担。主动承担业务假一发罚10,权力可以主动放弃,但是不能主动增加。

    前天北京报纸登了,一个消费者把蛋糕带进饭店,遭拒。这个消费者就不敢了,当时就找到发改委,发改委说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找不到依据,经营者可以拒绝消费者带着蛋糕进饭店,这是发改委的观点,依此类推蛋糕没有规定,酒水有规定吗?明示是合法的,就是专家说的,包括我说的也不一定对,你的观点我特别同意,包括你们会长说的也不一定对。

李蕾
    两位观点已经略有分歧了。你是研究者,又是专业的教授,您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

郑昌江:

    我关注的是交易的公平和市场的秩序。关于谢绝携带酒水问题,应该说是个老话题了,在这个问题上智者见智,仁者见仁,我的观点非常明确,谢绝接待酒水,和设最低消费,它既合情,又合法,它没有不合理的地方。

武高汉:

    大家注意,你们离开饭店以后你也是普通消费者,您不要以为规定在饭店里面有,这个规定也损害你们的利益,咱们千万不能把咱们在别的行业受害的做法作为经验引入咱们行业。

李蕾:

    刚才您的话说的既合情、又合理,又合法,您作为一个消费者您从来没有自带过酒水,从来不反对最低消费吗?

郑昌江:

    从理智的消费者,我会研究这个问题的,从经营者、消费者两个方面看待这个问题。我说它合情、合理又合法,它也有这么几个原因。我们说自带酒水,消费者,可以说是一部分消费者,或者说少数消费者,多数消费者还是接受的。少数消费者他认为这个酒水,一个很贵,另外还有其他的因素,比如说我从国外带来的一瓶好酒,想和朋友一起分享,这也是自带酒水的一个理由。现在很多酒店贴出了告示“谢绝自带酒水”。从法律上来讲,有人来找法律的依据来说你这个不对,其实就是消法的第九条,和第二十四条。我说的是贵不贵的问题,有的人说酒店的酒水比超市贵多了,我说那当然,我说超时买完就走,酒店比超市,就消费环境来讲大得多。我们现在平均利润水平在5%左右,有1/3的酒店在亏损,1/3酒店在盈利。

李蕾:

    您对亏损的酒店应该负点责任。

郑昌江:

    亏损的酒店应该多方面因素,我说的是酒水的问题,酒店它是一个最终的销售环节,它从出厂有很多的中间环节,加价不是在酒店本身来加的那么高。再一个,酒店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完全竞争的市场不存在价格的垄断,也不存在暴力问题,只有垄断的行业才有价值上的优势,酒店没有这种价值的优势。第二点,谢绝自带酒水是酒店和消费者,它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消费者有充分自主的选择权,酒店业有自主的经营权。自主的经营权,它在公司法,我把这个酒定多少钱,这是不违法的,因为我们酒水的价格,餐饮的价格是放开的,所以说它不违反公司法,由他自己定,完全要靠市场条理,所以它不违反公司法,也不违反价格法。

李蕾:

非常感谢。闫董是做企业的,您能不能讲讲,您对我们消费者协会的秘书长分别是什么感情?

闫宇:

    我是一个消费者,并且嗯也经营者酒店。一种是允许自带酒水,一种是不允许自带酒水,还有一种是送酒水。有些自主餐的酒水是不收钱的,比如说我们星级的高级酒店我们是不允许自带酒水的,实际上是这么一个问题,假如说允许自带酒水,或者为什么自带酒水就要收费,可能和我们行业中有关系。我们餐饮业经营得酒产品,就是食品,包括饮料,我们在经营食品和在经营饮料的同时,我们除了有食物形态的食物,包括饮料,并且有服务人员的微笑,酒店的装璜,还有你进入酒店你所享有视觉上的东西。从这一点来讲,自带酒水可能对酒店不公平,这里面有一个什么问题呢?我们在两种不同环境的前提下,我们在享受人生的时候有体验价格的问题,你坐在高档的酒吧里面喝啤酒是不一样的,比如它音响的问题,假如你享受了这些东西,而你自己带的物品消费的话又不付费,显然也是不公平的,这是体验价格问题。我们一直被这个问题困扰,老是得不到解决,可能跟我们国家的法律建设有一个过程,这几年来我们国家的法律建设很快,但是有的跟不上,在国外有些酒店有饭店法,因为有相互选择的权力,你顾客有选择酒店的权力,酒店也有选择顾客的权力。比如说我们在现行的一些过程当中,现行的具体实践过程当中,其实也有选择顾客的情况。

    比如说我们酒店有一个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比如说一个酒店,一个餐饮店你在定价格的时候也是一种选择,比如说你定的价格比较高,你选择层次比较高的,或者消费比较高的,你其实也是在做一种选择。假如酒店可以的话,你可以选择自带酒水的,也可以选择不自带酒水的。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从社会上讲,要是酒店不允许自带酒水是一种霸王条款。最近有人提出来,说酒店在招揽顾客的同时,他用广告形式,比如说用菜单,用价目表,其实是一种邀约,你感觉邀约可以接受,你就进这个店,假如你不接受邀约,你就可以不进入。这不是一个霸王条款的问题,实际上你可以拒绝它。我们来研究酒水在酒店的过程当中,酒是自带还是酒店提供?不论是自带也好,还是酒店提供也好,它是一个交易。假如我请10个人吃饭,我带了一瓶酒吃饭,实际上是一个交易问题,我跟另外9个人交易,因为我给他们喝这个酒,我没收他们的货币,但可能我得到了其他的利益。总体上我个人的观点,这应该由市场决定允许不允许带。从周边国家情况来讲,可能用市场决定是最有效的方式。

李蕾:

    非常感谢。我跟闫宇会长聊一聊,现在都在说市场选择自然有它的规律,你要顺应它的规律,这其中你有没有注意到这种现象,我们常常说一个词,信息不对称。比如说电信,电信给我们一些收费是不合理的,按照市场的选择说,我可以不选择你,我可以不用移动电话,但问题好象没有这么简单。有些消费者到饭店吃饭的时候会有这么一个感觉,他说我认为你们都是一伙,你们都是可以约定好一个规矩的,然后我们跟你在做这个游戏的时候我自己不能制定这个规矩,按照你们的规矩来,这样就伤害到我的感情。

闫宇:

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还有你说到的行规问题。我想澄清一点,餐饮业不是电信业,也不是铁路,在不是这种垄断性的,或者选择范围很小的这么一个行业里面,你要给它扣上一个霸王条款。中消协从解决目的的情况出发,关于自带酒水的问题,是一个霸王条款,霸王条款是在垄断性的行业产生的条款,像这种开放性和自由度这么一个垄断的行业,我觉得不存在霸王条款。还有行约,现在我们餐饮问题,一开始我就说不存在和消费者对立的关系,我们老板含辛茹苦,逢年过节都休不了,把消费者作为上帝,他怎么会跟消费者对立呢?他是为消费者服务的。

    第二个观点,关于法律的问题。我们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来讲,你法律不健全,你不能强雅压迫我们餐饮企业,那是政府的一种责任,我们没有被罚。第二,关于对消法的理解,《消费者保护法》非常重要,中消协这么多年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为了维护消法的宣传、贯彻、执行,做了很多贡献,我作为消费者感谢中消协这么多年的治理工作,我也非常感谢中消协这么多年做的工作。但是我觉得对法律的解决,这种执行也好,贯彻也好,也得有个度。我们行业有些反映,类似我们的媒体辩论上中消协组织了一个团,批驳了中国烹饪协会四条理由,我们也研究,我们也请了法律界的顾问,我们也开了一个座谈会,那时候中消协代表我们的消费者利益,这场辩论,我觉得很有必要。对消法的理解,我们感觉也不要拿着消法做一个大棒,挥来挥去。

    第三个观点,怎么解决问题,这是根本,不要在字眼上,不要过多在法律上等等。我们首先是合法,解决问题我觉得有一个突破点,现在大家一直在辩论一个问题,是否允许自带酒水的问题,或者禁止自带酒水的问题,我觉得不太完整。如果说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后面加上一个词,或者加上一句话,我们就能够解决这个问题,既然是市场行为,是选择行为,是竞争行为,是企业行为,企业又在执行价格法,我们企业最有权这么做,不能强迫企业,因为法律不健全你们这么做是不合理的,那好,那我们去完善法规吧。商务部刚刚出了一个零售促销法,很好,我们要完善法规。但是法规要从两面讲,就像夫妻吵架一样,你不要光给一方辩护。所以我说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我赞成这么一句话“在法律的指导下遵守企业的选择,符合我们法规的要求”,禁止不禁止,允许不允许我刚才说了不是主要问题,由企业决定,现在的法规就是这样。收取服务费的问题,我认为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应该允许我们企业对自带酒水上付费,不能叫开瓶费,如果你在我这儿吃,在我这儿喝,用了我的服务员服务,还给你洗杯子,你连服务费不让我收,我想天底下没有不讲道理的事情。

李蕾:

    我们台下的这位先生也说,他们的服务员也是非常辛苦的。

闫宇:

    我用最后一句话概括我的观点,不要只围绕禁止或允许带酒水的问题,我们要从可行解决问题的角度,允许餐饮企业收取服务费。

李蕾:

    闫宇会长刚刚讲了一个很生动的比喻。他说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及时有了矛盾,充其量也是夫妻吵架的事,我想听听秘书长您的感受,这是夫妻吵架的事情吗?您把它定位一个什么样的关系?怎么解决?

武高汉:

    中国有一句话“屁股指挥脑袋”。他是坐在行业协会副会长的位置,他一定帮助你们说话,我是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那我一定得帮助你们说话。现在消费者协会说话是什么?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代表消费者的意见,依靠消费者的力量,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这是我说话的原则,要不然回去以后就撤职了。大家都是经营者,你不能够两头都要。第一,不许自带酒水,第二,允许我收服务费,矛盾吗?要是不需自带酒水了服务费从哪儿收呀?你的诉求是什么?比如说你的诉求是,第一消费者可以自带酒水,那咱们把大前提说清楚,再讨论问题,然后在讨论收费问题怎么收。

闫宇:

    您又把我的概念给武断的下了结论了。我的意思是能不能自带酒水,允不允许自带酒水由企业定,如果可以自带酒水,企业老板说允许自带酒水,那就允许收服务费。

提问:

    大家好,我是中国烹饪协会会刊的编委,我又是宝鸡川菜的董事长。我要说一个问题,这个话题上面几位先生所看到的问题都是直接问题,没有说到核心问题,就这个话题发表了几篇文章。第一篇,中国旅游发展协会201年第三期中国旅游协会发展法,名称叫自带酒水,想说爱你不容易。第二篇文章,《中国工商时报》,自带酒水话题新意。第三篇和第四篇,发表了我们陕西烹饪协会会刊上,关于这个话题发表了这么多文章,今天我的发言将使这个话题一锤定音,够不够一锤定音要凭我们专家,凭我们领导,凭我们良心说话。

    这个问题太严肃,因为今天我讲话的效果不管是中消协,还是省消协。禁带酒水没有一点的法律障碍,轻工业的消协秘书长到美国去检查一下他们的营业制造,假如建国饭店,建国饭店营业执照上就会写,西餐、中餐、酒水,还有什么?服务。人家知道的是国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赋予他们的行政权力,由他们赋予企业的经营权,如果企业的经营权不由企业说的算,由我们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说的算,那么建国饭店将耗资5个亿。如果建国饭店和秘书长。

李蕾:

    我希望你用最简短的话把这个问题说清楚。

提问:

    自带酒水权是国家赋予他们的权力,如果大家认为我的话罗嗦了,我就马上不说。第一,没有法律障碍,第二,我们消费者秘书长同志,请你搞清楚,每一个企业基本上他都是我们消费者协会的团体会员,一碗水要端平,手心手背都是肉。必须是人人平等,不能感情用事,如果全国人民说把银行的存款给全国人民分,这不是你说的那回事,这是法律概念很深,中国的伦理道德很深,而且专业水平很深的话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企业和个人,也要人人平等。还有一个话题,不管是闫宇先生提到的问题,还是消费者秘书长提出的问题,你们都看到这个问题的直接问题,你们根本就没有研究核心问题。这一个结论提倡或者支持消费者自带酒水,它实际上是国家的利益。原因是什么?我们举个例子,越高的酒店它的比例消费越高,最大的酒水消费量能高到60%,10万块钱的消费者里面有6000块钱消费,其中有4000块钱是菜钱。

李蕾:

    这位朋友说了他的观点,如果真按您的说法所有超市改成酒店,那么税就更高了。他说法律里头并没有说企业一定要让消费者自带酒水,我是一个公民,我觉得宪法里好象没有约束我说你到酒店吃饭不能自带酒水,我不知道这两个方面矛盾吗?

武高汉:

    法律里面没有明文规定不需怎么怎么样,这个有没有道理?有道理。但是消费者会问,法律里规定禁止自带酒水的问题吗?我觉得咱们还得和谐消费,和谐社会,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永远有矛盾,但是没有永远解决不了的矛盾,君子爱财取之道,否则的话肯定要出问题的。

闫宇:

    今天的会不要变成批斗会。中消协为我们消费者权益做了很多积极的贡献和努力,很不容易,我个人很敬佩,但是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比较务实,怎么解决问题?不是禁止和允许的问题,这一点在现在法律环境条件下,这是遵守市场企业的行为。收取服务费我认为是应该的,这是我的观点,因为我们把这两点结合在一起,武秘书长这是第二层面的问题,说可以值得考虑,下一步回北京我请武秘书长吃饭。

    关于“屁股指挥脑袋”的问题,但是同作用和反作用看“脑袋也在指挥臀部”。我提的这个观点请相信我,我是站在客观的,或者是中立的,你作为一个协会你说无理的话,无理的事早晚有一电企业不认你,企业不认体你,社会不认你,那么你的企业就没有威望。餐饮业发展到今天这么快,在商务部的领导下,我们和中消协加强沟通,达到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个问题不要再争了,不要在文字和理论范围上兜圈子了,叫我们的老板们大胆的开拓,把经营做好,生意兴隆,发财。

李蕾:

    郑昌江销售用一句话来结束一下。

郑昌江:

    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要靠法律,靠行政手段是解决不了的问题,因为我们国家的法律不可能细到谢绝自带酒水都写到条文里面去,这完全是靠市场机制进行调解的。现在很多酒店都是允许自带酒水的,我问了一下建国饭店,结婚也可以自带酒水,这是什么?这是市场竞争的一种结果,我认为我们还应该遵循市场规律,把我们的市场经济搞活。

严敦志:

    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随着企业能提供更好的优质服务,这个热点将逐步冷却。

武高汉: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李蕾:

    两个字“和谐”。“和”怎么写,一人一口饭;“谐”,人人有话说。这也是我们今天论坛的主题,给一个更开放的空间,让各种声音都在这儿充分讨论,最后得到的是大家共鸣的和谐结局,我们今天的论坛到此结束,非常感谢以上几位嘉宾,也感谢大家的参与,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