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认真做好〈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3-12-26 来源:本站原创

中烹协[2005]34

 

 

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认真做好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烹饪(饮食、餐饮)协会,中央国家机关烹饪协会:

为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安全,进一步落实由中国烹饪协会参与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更好的开展由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联合中国烹饪协会合作开展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行业培训工作,现把《卫生部关于认真做好〈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

们,请及时在全行业宣传推广,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卫生部关于认真做好《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2卫生部召开《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宣贯会议

 

 

 

 

2005919       

 

 

 

主题词:转发  卫生部  卫生规范  通知

抄报:商务部、国资委、卫生部、中国商业联合会。

中国烹饪协会办公室        2005年9月19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