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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认真做好〈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3-12-26 来源:本站原创
中烹协[2005]34号
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认真做好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烹饪(饮食、餐饮)协会,中央国家机关烹饪协会:
为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安全,进一步落实由中国烹饪协会参与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更好的开展由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联合中国烹饪协会合作开展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行业培训工作,现把《卫生部关于认真做好〈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
们,请及时在全行业宣传推广,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卫生部关于认真做好《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2、卫生部召开《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宣贯会议
主题词:转发 卫生部 卫生规范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