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不得控股“中华老字号”

日期:2013-12-24 来源:广州日报

    11月9日从广州市有关部门获悉,商务部近日再次强调国内和港澳台资本必须控股中华老字号,也就是说,外资不得控股。
    管理办法正征求意见
    在刚刚结束的“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培训班”中,商务部拿出了《中华老字号管理办法》让参会者充分讨论。此次的管理办法对退出机制更加系统,中华老字号实施动态管理,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一律撤销“中华老字号”称号。
    “目前很多中华老字号已经和正在谋求上市,完全撇清外资不现实。”相关人士认为。
    目前该管理办法还在广泛征求意见中。至于何时出台并没有确定。同时,商务部已经在酝酿筹措中华老字号的保护基金。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